胃溃疡是种多发病,统计显示,大约十人中就有一人患过此病,患者会出现上腹部灼痛、胀痛或钝痛及反酸、嗳气等症状,一般可采取药物保守治疗。但胃溃疡若不断发展下去,可引起胃出血、胃穿孔、幽门梗阻等并发症,此时只能选择手术切除。
哪种胃溃疡患者需手术?
近年来随着抗溃疡药物的发展,消化性溃疡的并发症大大减少,但有些人经药物治疗后仍易复发,溃疡症状反反复复,经年不愈,这时是不是就应该“一切了之”呢?且慢,动手之前,首先要注意两个方面:
首先,胃溃疡一般愈合的周期为6~8周。很多患者自行购药后,吃个一两周,疼痛状况基本就能得到改善,此时,大多数患者选择停药。而此时停药,胃溃疡并没有治愈,溃疡面仍然存在,遇到合适条件容易反复。
其次,胃溃疡大部分是细菌感染。据统计,一半以上的患者都是由于幽门螺旋杆菌感染而患上胃溃疡。因此,治疗胃溃疡应该先抗菌,然后再治疗,不能单纯对溃疡进行治疗。世界上有27个国家和地区的消化科专家协作,进行大规模观察发现,溃疡愈合后,如不根治幽门螺旋杆菌,任其继续“作恶”,1年后58%的病人复发;如果彻底根治,1年后复发的只有2.6%,两者相差22倍之多。
如避免了以上两种情况,在医生指导下经过数疗程的正规药物治疗,溃疡仍未治愈,为避免过度延长内科治疗时间,增加出现穿孔、出血等严重并发症的危险,而且胃粘膜反复破损、刺激,就可能会恶变,这时应痛下决定,忍痛“割胃”。此外,如果是长期、严重、年龄较大患者、有大出血或穿孔倾向、瘢痕收缩梗阻、有癌变倾向的消化性溃疡患者,需要采取手术进行治疗。因为,癌变后切除与癌变前切成相比,两者的预后可就千差万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