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性行为却因为某些原因而没有做安全防护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服用紧急避孕药达到避孕的效果。但是服用紧急避孕药有一些注意事项和禁忌需要了解:
注意事项:
⑴紧急避孕药只能对前一次性生活有事后避孕作用,服药后不能再有无防护措施的性交。
⑵服药后有少量阴道出血不是避孕成功的标志,如果没有月经量样出血,应及早到医院检查。
⑶服药后1小时内发生呕吐,应尽快补服1次。
⑷紧急避孕药只能偶尔使用,不能代替常规避孕方法。
⑸已经妊娠的妇女禁用紧急避孕药,因为紧急避孕药对已经确立的妊娠是没有流产作用的。
⑹无保护措施的性生活后,服药越早,防止非意愿妊娠的效果越好。
八类女性不宜服用:
1.重大疾病患者
由于激素类药物要在肝脏代谢,从肾脏排出,用药会加重肝肾功能负担,故急、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均不宜使用。
2.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
避孕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可使血糖升高,影响甲状腺功能,所以各种血液病、血栓性疾病、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均应避免应用。
3.妇科肿瘤患者
由于妇科肿瘤、乳房疾病大多为激素依赖的疾病,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加重病情,应禁用。
4.精神病患者
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可能会发生误服错服等情况,产生不良后果。
5.月经稀少者
避孕药可能会使月经进一步减少。
6.年龄在45岁以上者
该时期激素水平波动较大,一般不宜用避孕药避孕。
7.年龄在35岁以上但是吸烟的妇女
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8.哺乳期妇女
避孕药可抑制乳汁分泌,并可经乳汁分泌而影响新生儿的发育,因此,哺乳期妇女不能使用。
服用紧急避孕药后,可能会出现撤退性出血的情况,对此不用太担心,这是正常的现象,可以把它当做一次小月经来看待,通常几天以后这种情况就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