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一般是由于人体的各种肾脏病而导致的肾功能衰竭,直到出现一系列的症状和代谢紊乱,严重者导致慢性肾衰的末期也就是我们所直到的尿毒症,这是一种由各种慢性病而导致的综合征,许多人都一拖再拖,而不进行治疗,拒绝透析,这都是错误的认识。
诊断
尿毒症不是一个独立的病,而是一组临床综合征。慢性肾衰的终末阶段,肾脏的三大功能丧失,出现一系列症状和代谢紊乱,从而形成尿毒症。尿毒症的诊断并非只看血肌酐的水平,还要综合上述各个系统的临床表现。
在慢性肾功能不全的早期,临床上仅有原发疾病的症状,只在检查中可见到肌酐清除率下降。这些尿毒症代偿期的患者常在应激情况下,肾功能突然恶化,并出现尿毒症症状(即前文所述各个系统的临床表现),临床上称为可逆性尿毒症,但一俟应激因素去除,肾功能常可恢复到代偿期。若病情发展到“健存”肾单位不能适应机体最低要求时,即使没有应激因素,尿毒症状也会逐渐表现出来。上述尿毒症各个系统的损害不一定全都会表现出来,在不同的患者,其尿毒症症状可能不尽相同,各系统症状发生的时间先后也不尽相同。
关于尿毒症的透析与疾病治疗
慢性肾功能不全进展至尿毒症期时需要肾脏替代治疗。
经常会有些患者,已经进入尿毒症期了,但却一直拖延,不愿意接受透析治疗,总担心透析副作用、费用等等。很多患者还会寄希望于中医中药治疗能“治愈”尿毒症,摆脱透析。其实透析就是代替肾脏工作,当患者进入尿毒症期时,患者肾脏应该损坏了超过90%以上,如果这时一直拖延而不采取替代治疗,那么毒素存留体内,对身体其它的脏器也会带来不可逆的损害,如心脏、消化系统、骨骼、血液系统等。而尿毒症是药物治疗不可能治愈的疾病,不存在所谓的能治愈尿毒症的“灵丹妙药”。因此尿毒症患者应该毫不犹豫地及时采取肾脏替代治疗,即透析治疗。
对于病情相对稳定的尿毒症患者
此类患者病情相对稳定,虽然也需要尽快开始肾脏替代治疗,但尚无急诊透析指征。此类患者在药物治疗,饮食控制的同时,需要积极做好透析前准备工作。比如由医护人员进行透析前相关内容的宣教,使患者充分了解肾脏替代治疗的必要性及局限性,结合自身条件、家庭环境、工作情况、经济状况等选择适合的透析方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拟行血液透析的患者,需提前1~3个月行造瘘手术,联系好长期透析治疗的血透中心等。而准备腹膜透析的患者,需提前2~4周做好腹膜透析管的置入术。
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是非常有必要,许多患者认为这是一种慢性病而拖延治疗时间,或者认为可有可无而怠慢视之,这都是错误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