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对急性胆囊炎多主张早期手术,可以避免许多并发症和后遗症。理由是急性胆囊炎的病理变化与临床表现症状并不完全一致。早期手术可以解除坏疽、穿孔、腹膜炎等危险.降低死亡率。而且早期手术.因组织水肿粘连的不牢固易于分离。但是早期手术并不等于紫急手术,必须在术前有一定的准备时间,就会大大提高手术的安全性。
急性胆囊炎的手术治疗
一般发病在72小时以内者,应早期手术。发病超过72小时者,应先采取非手术疗法,因此时朋囊周围组织严重的充血、水肿、粘连、解剖关系不清,极易出血,操作困难.应继续观察治疗,待炎症完全消退后4—6周,择期行胆囊切除术。
在内科保守治疗急性胆囊炎时,如出现下列情况应采取手术治疗:
经非手术治疗无效,出现胆囊肿大、毒性症状加重:服变坏死、穿孔,伴弥漫性腹膜炎,全身与局部的症状较重者,以往频繁发作,影响生活和工作,B超和X线造影已证实胆褒结石或胆囊未显像者;并发重症急性胰腺炎者;岁以上的老年病人,容易发生严重并发症者,应多采取早期的手术处理。
手术方法有胆囊切除术和胆囊造口术。如病人的全身情况和胆囊局部及周围组织的病理改变允许,应行胆囊切除手术,以根除病变。但对高危病人,或局部炎症水肿、粘连重,解剖关系不清者,特别是在急症情况下,应选用胆囊造口术作为减压引流,3个月后病情稳定后再行胆囊切除术。对于年老体弱、合并心、肺、肾多个重要脏器疾病者,胆囊取石及造口术后是否需再行胆囊切除术,已有学者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