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尤其是深度烧伤,以及严重创伤导致的体表皮肤软组织的损伤,后期表现为瘢痕增生、挛缩,甚至体表器官的缺损或畸形,这些畸形依受损原因、受损部位、伤后时间和康复锻炼规范性的不同,临床表现千差万别,轻者累及外观的美容,严重者往往导致功能障碍,患者的心理负担较重,生活质量低下。
烧伤后的整形具有不同于其他整形工作的特点,必须以功能和外观兼顾为出发点。然而,限于畸形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目前的治疗水平,功能和外观有时无法同时达到理想的恢复,在此情况下,应当把功能的恢复作为首要考虑的问题,也就是说,外观的改善必须服从功能的恢复,尤其对于四肢关节功能部位,首要的目的是使患者拥有生活自理能力。而对于颜面等外露部位,外观的恢复又应当置于重要的考虑范围,达到理想的静态外观恢复,最大限度满足患者的日常生活需求,以减轻其心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