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diabetes)是由遗传因素、免疫功能紊乱、微生物感染及其毒素、自由基毒素、精神因素等等各种致病因子作用于机体导致胰岛功能减退、胰岛素抵抗等而引发的糖、蛋白质、脂肪、水和电解质等一系列代谢紊乱综合征,临床上以高血糖为主要特点,典型病例可出现多尿、多饮、多食、消瘦等表现,即“三多一少”症状,糖尿病(血糖)一旦控制不好会引发并发症,导致肾、眼、足等部位的衰竭病变,且无法治愈。
有宝宝的妈妈们对于自己是否患上糖尿病是非常在意的,毕竟糖尿病不是一个容易治疗疾病,妊娠期糖尿病的治疗标准和普通糖尿病患者是有所区别的,下面就由专家针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诊断标准是什么来简单的做一个介绍。新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在全国实施。建议在孕早期检查时静脉血的空腹血糖,及时将孕前漏诊的糖尿病先行诊断出来,排除糖尿病合并妊娠,如果孕早期空腹血糖≥7。0mmol/L,则诊断为孕前糖尿病,尽早干预。
怀孕早期血糖正常,在孕24周后直接做糖耐量实验(即OGTT)来检查血糖的具体情况,具体做法是:前三天正常活动、正常饮食,抽血前一天晚上,晚餐后禁食8-10小时,第二天晨空腹先抽一次血,然后在5分钟内喝完含有75g葡萄糖的液体,服糖后1小时、2小时分别抽血,结果的判定标准是5。1-10。0-8。5mmol/L,只要有一项达到或超过这个标准,就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诊断的标准比原来严格了,所以导致妊娠期糖尿病孕妇的数量猛增,但是多数都不严重,孕妇如果本身身体素质比较好,通过饮食、运动,大多都可以保持稳定的血糖水平,不会发生胎儿的不良结局,所以诊断后大可不必惊慌,是对您的饮食已经品是的生活习惯敲响了警钟,近期目标是让我们平稳度过孕产期,远期目标是减少我们自己可能发生II型糖尿病,和孩子日后出现代谢综合征的机会。
通过以上的介绍是不是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诊断标准有了一个新的认识?给位准妈妈如果发现自己患有糖尿病,请不要着急,良好的心态才可能更好的有助于疾病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