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
沐浴业,是指为消费者提供洗浴、足浴、温泉、SPA等服务的行业。征求意见稿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如下警示标志:禁止性病、艾滋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标志;高血压患者、心脏病患者、酗酒者等不宜就浴的标志;沐浴区禁止摄像、录像的标志;贵重物品寄存保管标志;65岁以上老年人及病残人员应由健康人陪同就浴的标志等。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沐浴场所出入口、主要通道应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应当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沐浴场所应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从事虚假宣传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欺诈行为。沐浴场所内如出现顾客晕池、滑倒等突发事件,沐浴经营者应先行采取救治措施。沐浴业经营者违反本规定并整改不力的,可被处3万元以下罚款。
该征求意见稿的公布引发社会关注。有关专家对这项措施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提出质疑,也有专家建议对公共浴室实行分级管理。
赞同:万人网络调查逾七成支持
微博对该条例发起了一项万人网络调查。目前结果显示,有72.2%的人支持该规定,21.8%反对,其他人选择“不好说”。“我不歧视性病患者,但是以防万一,还是支持这个规定。”在珠海一家中学工作的李女士说。
她认为,那些身患传染性疾病的人在去公共洗浴场所前,也应该考虑是否会给周围的人带来风险,“普通人要理解艾滋病人,艾滋病人也得理解普通人吧”。
反对:进门查艾滋客人都吓跑
“虽然动机是出于保护公共健康,但这项规定对艾滋病人有明显的歧视之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说。他认为,国家部门出台这样的规章是在明文提醒大家“艾滋病患者跟我们不一样”,会加剧公众对他们的误解和歧视。
北京一家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如果在更衣室发现客人有比较明显的皮肤病,我们会予以劝阻。若该《办法》正式出台,我们也会想办法,如检查健康证等。
北京某洗浴会所负责人刘经理称:“艾滋病不会写在脸上,如每个客人进门前都筛查艾滋病,技术资金成本不说,客人还不早吓跑了?”[page]
医学专家:艾滋病患者在浴室不会传染
北京地坛医院皮肤性病科主任医师伦文辉表示,经过研究,健康人与艾滋病患者日常生活中不仅交谈、吃饭等不会被传染,进入公共浴室、游泳池也是安全的。
伦文辉说,一方面通过科学研究告诉大众不会被传染,另一方面又要限制艾滋病患者,这是不合理的。他指出,艾滋病病毒很脆弱,一般来讲脱离体内很快就会死亡。公共浴室肯定有一定的消毒措施,并且洗澡的水温也容易加速病毒死亡。
法学专家:专业问题应由医学专家论证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艾滋病患者进入公共浴室是否会传染,这是一个专业技术性的问题,应该听取相关医学研究的医生、专家的意见,姜主任说:法律条文制定中有一个“比例原则”,风险大就应该制定法律,而风险小则可以不写进条文。
“打个比方,艾滋病患者可能会在浴室中与人发生摩擦,冲突中患者咬伤了某人,导致其感染”,但是这种可能性是非常低的,“如果通过立法的方式来降低这种很小的可能性,那么成本就太大了”。而如果通过专家学者论证,艾滋病患者进入浴室共浴之后,传染率非常高,“即使100个老百姓中,有99个都同意他们进入,也是要立法禁止的”。
防艾人士:病毒含量低可忽略不计
国内首位在男同性恋人群中进行大规模艾滋病干预的专家张北川认为,该规定“很荒唐”,说明中国在艾滋病防治教育方面还有非常长的路要走。
张北川以1988年奥运会跳水冠军洛加尼斯为例。洛加尼斯是艾滋病毒携带者,他在比赛中曾受伤,血液流到泳池中。赛后,有学者出面表示,通常比赛选手不会被传染艾滋病。游泳池和浴池相似,含有病毒的血液在水中必须要达到一定浓度,受传染者身上还必须有新鲜伤口,才可能造成传播。
张北川介绍,去年我国有1000多名医务人员直接接触艾滋阳性感染者,例如被艾滋病患者使用过的针具扎伤,但无一人被感染。一般情况下,针具感染的概率是三百分之一,一次性交感染的概率为千分之二左右。浴池中艾滋病毒含量远远低于血液和精液中,传染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
今年8月,英国政府宣布,从明年4月1日开始,英国艾滋阳性医务人员解除禁止从事外科手术禁令。在该种情况下,再考虑浴池水感染的问题,完全没有必要。
官方回应
商务部17日召开例行发布会,介绍1-9月份的商务运行情况。同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还就近日出台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一些颇具争议的规定做出了回应。比如意见稿中的公共浴室要设置禁止艾滋病人入浴的标志的规定,沈丹阳称将组织专家对相关内容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开展研究论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沈丹阳在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中国法制信息网和商务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商务部注意到有关方面,特别是一些网民对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商务部对各种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批评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都表示欢迎。
沈丹阳称,针对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商务部将组织专家对相关内容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开展研究论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这也是这个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公众意见的本来用意。